天天观察:佳木斯市公安局首创公职律师进所队机制促进办案管理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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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黑龙江新闻7月5日电(张钊)为进一步推动“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走深走实,切实加强公安机关公职律师队伍建设,规范公职律师的管理使用,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推进法治公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按照省公安厅、市委、市公安局党委关于进一步推动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的部署要求,佳木斯市公安局前进公安分局在全市公安机关首创公职律师进所队机制,将其纳入全分局执法规范化建设年度重点任务,全力构建立体化专业人才库,不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力提升公安机关法治化水平。
一、突出制度引领,不断夯实工作基础。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分局党委结合工作实际,研究《佳木斯市公安局前进公安分局公职律师管理规定(试行)》等配套性文件,成立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按要求配备了3名民警(包含1名公职律师)、9名辅警的专职队伍,购置1辆警用押运囚车,满足中心工作需要,同时,加强内部协作,分局法制大队驻办案中心办公,强化介入指导、综合研判、协同攻坚,为案件依法高效办理提供有效保障。二是规范申报程序。坚持从全市公安机关选拔政治素养高、法律功底深、业务能力强的优秀人才,建立公职律师申请、聘任机制,优化择优遴选的工作流程,严格执行公职律师申报及报备程序。截至目前,市区公安机关在册公职律师共6人,除分局1名局班子领导公职律师以“项目警官”身份为企业院校担当“五员”即:依法决策“参谋员”、依法行政“护航员”、行政执法“监督员”、经济社会“服务员”、普法教育“宣传员”,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维护社会稳定、规范行业管理、为企业院校排忧解难等多方面多领域发挥职能作用外,其余5名公职律师已在全市公安机关率先完成进驻5个派出所并开展工作。三是明晰职责定位。在充实公职律师团队的同时,重点区别社会律师与公职律师的职责范畴,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公职律师了解公安工作的优势,进一步明确公职律师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界定公职律师的执业范围和履职要求,为群众解答行政处罚程序、处罚幅度和处罚依据,为处置重大疑难的涉法涉诉案件、重大涉警舆情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参与公安行政复议诉讼、刑事复议复核、国家赔偿以及案件的仲裁、诉讼、调解等工作。同时,积极参与民辅警在依法执行公务过程中,正当权益受到侵害案件的咨询、援助、诉讼。
二、聚焦警务实战,不断提升法治服务。
一是常态开展课题研究。紧盯公安领域出现的新型案件、热点敏感问题及执法管理难题,结合公职律师研究方向和专业特长,按警种、专业将公职律师进行编组,确定矛盾纠纷排查、电信诈骗类犯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重点调研课题,转化为符合派出所基层实际、符合实战需要的具体措施。二是投身法治公安实践。充分调动公职律师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引导公职律师积极参与重大疑难案件、突发案事件的研究处置,在案件定性、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法律适用及依法处理等方面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咨询和建议。公职律师进所队以来,共为全分局案件办理提供法律咨询百余次。三是全面助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公职律师身份的特殊性和立场的中立性优势,在公安重大决策、监督执法、法律培训、执法风险防范、诉讼维权、矛盾纠纷化解、普法宣传等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截止目前,进驻派出所公职律师参与办理行政复议3起和行政诉讼2起全部胜诉,代理涉警维权3起,参与10余个专案和疑难复杂案件的研究,并在各类执法培训中作为主讲师为民辅警授课。
三、强化规范管理,不断调优运行质态。
一是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分局进所队公职律师办公室负责公职律师日常任务派送、登记和汇总,细化建立业务登记审批、教育培训、年度考核等执业档案,健全完善公职律师使用管理制度,推进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二是搭建交流成长平台。把执法培训的普遍性要求与公职律师执业的特殊需求相结合,通过专题讲座、以案释法、交流研讨、旁听庭审、对抗辩论等形式,分层分类开展专题培训,不断提升公职律师业务技能。同时,联合区人民检察院、区人民法院、区司法局成立全市首家轻刑案件一站式快速办理中心,目前,已经现场开庭审理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3起案件,仅用时40分钟,全部审结并当庭宣判,做到案件办理衔接零缝隙、运转高效率,实现案件轻重分离、快慢分流,让简单案件进入“快车道”,跑出司法办案“加速度”,为全面提升案件的办案质效奠定坚实基础。三是实行量化考核管理。探索公职律师考核激励制度,研究制定了《佳木斯市公安局前进公安分局公职律师管理规定(试行)》,采取加分、扣分相结合的方式,从质和量两个方面对公职律师定期接访息诉、常态复议诉讼、疑难案件会商、审查规范文件、参与普法宣传等法治实务工作进行评价打分,对公职律师日常履职情况实行量化积分考核,考核得分作为年度等级评定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有效调动了公职律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下一步,佳木斯市公安局前进公安分局将根据公职律师特性,积极拓宽公职律师服务新领域,推动公职律师轮班进驻分局各执法办案大队,不但要做刑事执法规范化的助推器,还要通过自身法律专长服务一线执法工作,力争建立起覆盖全分局各警种部门的公职律师队伍,让公职律师在全面建设法治公安、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完)